材料(含生產制作材料及安裝材料)是保證工程質量得以實現的關鍵要素。根據我司以往的經驗,按照如下程序開展有關材料報審:
1、編制材料申報使用計劃:按照施工先后順序及各種材料的供貨周期詳細列出所需要使用的材料、配件的品種、規格、型號、計劃申報日期、要求批準日期、使用位置等內容,報業主、設計師單位、監理單位。
2、制作樣品板:將待選的材料、配件用粘接劑或其它方式固定在樣板上(當樣品的尺寸或重量過大或過小或不便粘接在樣品板上時,以樣品的實際形式報送);樣品板上標明報送單位的名稱,每個樣品的正下方的樣品板上粘貼樣品標簽。樣品標簽按照總包提供的統一格式,注明規格、型號、產地、制造/供應商以及供貨期等(未粘接在樣品板上的標簽可直接粘貼在樣品上)。
3、填寫申報單后報送樣品。業主(甲方)、監理單位在收到申報表、樣品及相關資料后,在7天內進行樣品的實物比較和資料審核,并利用工作例會形式確定選用方案。
4、簽字、封樣:當選送的材料、配件樣品經審核確認后,由業主、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在申報表上簽字。
5、待業主、監理單位書面通知審核確認結果后,安排材料采購計劃。
6、材料采購進場后報監理單位、業主驗收,并作好驗收記錄。